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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兴庆区检察院司法救助温暖“她”世界
2024-03-07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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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7

  “这笔救助金对我们来说太宝贵了,谢谢你们。”3月6日,收到银川市兴庆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发放的司法救助金,洋洋的母亲感激地说道。

  洋洋是一起刑事案件被害人,案发时15岁,身体和心理均遭到严重侵害。该案经兴庆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兴庆区法院审理,民事诉讼部分判决被告人赔偿洋洋医疗费等各项损失8万余元,但被告人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民事赔偿未能执行。今年2月,兴庆区检察院“石榴籽”检察工作室在开展工作中,摸排出洋洋可能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线索,遂开展调查。经调查,洋洋父母离异,和母亲一起生活,后母亲重新组建家庭,需要抚养包括洋洋在内的3名未成年子女,家里以继父务农及偶尔打零工作为唯一经济来源。据此,兴庆区检察院依法引导洋洋母亲进行司法救助申请,并在审查核实后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及时将1万元司法救助金发放到了洋洋手中。

  同样遭遇不幸的还有女孩小雨和娜娜,她们也是刑事案件的被害人。通过调查,兴庆区检察院对小雨身心恢复情况、案发后是否获得被告人赔偿、其家庭成员就业、就学及经济收入状况以及其家庭是否存在经济困难等情况逐一进行审查核实,最终给予其8000元司法救助金。

  在娜娜司法救助案件中,案发时娜娜年仅8岁,因犯罪行为受到身体和心理的损害,其父亲因残疾劳动能力有限,全家靠母亲打零工维持生活。兴庆区检察院初步审查救助申请和佐证材料后,认为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遂前往娜娜户籍所在地彭阳县开展调查核实工作,迅速决定给予救助,将8000元司法救助金发放到娜娜父亲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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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